民宅商用花开社区
日前,家住丛台路某小区的王女士致电本报反映,她家楼下开了一间内科门诊,声音嘈杂、卫生条件差、严重影响了该楼其他住户的日常生活。记者走访我市多个社区发现,除了常见的门诊、棋牌室外,小公司、“小餐桌”、杂货店、理发店乃至汗蒸房,均在居民区内“遍地开花”。
商家:降成本增收益
张女士在滏东大街某小区租下一套一百多平米的单元房,开了一间韩式汗蒸房。据张女士表示,蒸房对水和电的消耗量非常大,而居民楼的水电费是按民用价格收取的,成本低了,收费自然比同行便宜,客源也就多起来,现在唯一令她烦恼的是,楼上住户下了通牒,等天暖和了,汗蒸房必须关门。
无独有偶,去年大学毕业的小陈和同学合伙租了套单元房开了一家小公司。他看重的也是低于写字楼和门市房的租金、物业费、水、电、取暖费等。大幅度降低成本是商家争先入驻小区的主要原因。
市民:有人欢喜有人忧
对于民宅商用的现象,一些市民认为,只要声音不是很吵,生活秩序井然,这种方式挺好的,既方便了周边的住户,也增加了很多就业机会。市民周女士说,一个家属院内开有一家鞋店,同等质量的皮鞋,这里的价格却比商场少了至少三分之一。
但很多人对此持反对意见。市民王女士表示,她家楼下开有一家门诊,经常把单元楼的大门敞开着,让其他住户感觉不安全,而且诊所把地下室的一个角落圈起来放置输液瓶、针管等医疗废弃物。“宁静、有序、安全是住宅小区最基本的要求,可现在病人来来往往,医疗垃圾乱放,空气中一定含有大量的病菌,无形中给我们带来健康隐患。”王女士对此很是烦恼。
管理部门:民宅商用不能扰民
民宅商用产生的扰民问题,物业公司很是头疼。面对业主的反映和投诉,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大多以提醒劝导商家为主。“房屋是居民的私有财产,买下后具体做什么,我们不能强加干涉”。几个小区物业接受采访时异口同声。那真的没有办法了吗?
民宅是可以改为商用房的。但国家工商总局曾下发通知,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,经营者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外,到工商注册登记时还必须提交一份民宅商用所在地的证明文件,这份文件必须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同意,出具不扰民证明。也就是说要想在居民区内开设经营性场所,必须要取得左邻右舍的同意,形成证明材料,才能办理营业执照。
虽然没有具体的规定完全禁止民宅商用,但按照国务院颁布的《物业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: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物业用途的,应征得相关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同意,经规划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。
律师:居民有权维护权益
河北正纲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家泉表示,就我市目前情况来看,很多民宅商用场所其实并未取得经营许可,属于违法经营。当然,就算是拥有正规许可证的民宅商用场所,当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时,居民也可直接向物业公司和工商、卫生、环保等主管部门进行投诉,由他们出面依法取缔或协调整改。此外,《物权法》对居民住宅作为经营场所也有限制性规定,居民也可以诉诸法律解决,责令其停止侵害行为。